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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公布了今年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共涉及各行各业272个职位(工种)上年度的工资数据。翻译最高年薪达109440元,成为我市“最赚钱”的职业。
顾名思义,“工资指导价”是一种指导性政策,并不具备刚性约束力和法制强制力。我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工资指导价,当然是件益事。有个权威指导价作为衡量标准,总比用工单位和员工之间就工资待遇的高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不休要强得多。对企业来说,通过工资指导价可对整个行业工资水平有所了解,能避免劳动力定价的“随意性”。对于求职者,工资指导价可能成为他们和老板签合同时的谈判标准,以此为由据理力争,不过,工资指导价并不是企业聘请员工的实际工资,它只是劳动力市场基本的价格信号,对于企业和求职者仅仅起着导向作用。求职者如果以此作为求职的起薪点,则可能到处碰壁,还是要从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经验着眼;企业如果以此作为聘请人才的工资,也可能增大企业用工成本或者错失优秀人才。
近年来,我市政府部门相继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及工资指导价位,加强劳动就业信息发布和提高劳动就业信息的透明度,其目的在于改变劳动力市场上供求信息不对称问题,这有利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训,也有利于缓解劳动力供求矛盾,不过,工资指导价这个参照标准也可能被人为扭曲。如有些企业将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当作聘请员工的实际工资,那样的话,就偏离了政府部门的初衷了。
其实,既要防止工资指导价不被人“乱利用”,还得防止其打水漂、沦为纸上谈兵。工资指导价能否发挥作用,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政府有关部门能不能强化其“指导”作用,真正把软绵绵的“指导”变成硬梆梆的“落实”,不让不守规矩(参考工资指导价)者有机可乘。笔者认为,要想促进工资指导价的落实,必须多管齐下,要畅通普通职工的投诉渠道,建立维护员工工资收入行政手段和法制援助保障机制体制,否则,政府即便是像预报天气一样,只负责向社会发布气温高低和天晴下雨的情况,而不进行经常性的监管和督促,工资指导价在一些企业名存实亡就无法避免。(西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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