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
未完成整改公司不得股权激励和再融资
本报综合消息 证监会日前公告,今年将继续推进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2008年11月30日后,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证监会明确下阶段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重点,未完成整改公司不得进行股权激励和再融资对于纵容、帮助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证监会将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并通报有关部门。
2008年11月30日后,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对于已受理申请材料的,证监会将在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
证监会表示,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巩固上市公司清欠成果,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故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查处、惩罚力度;强化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叶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