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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镇某餐具厂一外来务工者辞工时
2500元工资“缩水”至不足千元
本报讯 “我正常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以每小时7.5元计,辞工时工资却变成了每小时4.5元!”近日,在新会区司前镇某餐具厂打工的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由于个人原因,他不久前向厂方提出辞工要求,让他想不到的是,本可拿到的2500元工资竟变成不足1000元,对此,他倍感不满。
周先生是湖南人,今年2月23日,他进入该餐具厂的平抛车间工作,他与餐具厂签有合同,工资以工作时间计算,每小时工资为7.5元。由于平抛工作有一定的危险,加上在这里的朋友不多,6月13日,周先生向厂方提出辞职,当工厂的人事部跟他结算工资时,他吓了一惊:原本每小时7.5元的工资标准竟“缩水”变成了每小时4.5元。此外,厂方还称,要扣除所谓的培训费、请工费共600元。
“是不是因为辞工了,厂方就这样乱来?”他气愤地说,5月至6月期间,他的工作时间共有340.5个小时,按原来的计算方法,他可以拿到2500多元,但经厂方这样一折一减,到手的竟不到1000元。对此,周先生倍感不满,感觉被厂方“忽悠”了一把。
随后,记者与厂方取得联系。据厂方人事部一位工作人员称,厂方的做法并不存在违规行为。她解释说,周先生进厂时,厂方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而周先生辞工时只在工厂工作了4个月。根据劳动法,厂里有权向他索赔违约金,从周先生工资部分减除的600元就是违约金。她还进一步称,由于周先生在平抛工作方面是一名生手,所以他们让专人带他,使他慢慢地由一名生手变成一名熟手,在这一培训过程中,公司方面付出了相当人力。此外,周先生没有在15天前提出辞工要求,给工厂的正常生产带来影响。至于工资计算标准由每小时7.5元变为每小时4.5元,她表示厂里并没有固定的工资计算标准,而且每小时4.5元也高于目前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厂里并没有在这一方面违规。
记者从司前镇劳动保障所获悉,周先生此前也曾前往反映情况,在程序上,他们让周先生回去写一份事情经过的书面材料,不过周先生仍没有递交上去。工作人员表示,一旦接到周先生的书面材料后,他们将及时跟进此事。(本报记者 梁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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