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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考核办法存弊端
新办法年内付诸实施
——就《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办法》访有关负责人
昨天,本报全文刊登了《江门市各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报纸出街后,引起广大市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广泛关注。昨天,记者采访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请其介绍该办法出台的背景与必要性。
几年前已经开展试点
该负责人透露,早在2000年11月,市委组织部就配合省委组织部在台山市开展了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试点,试点工作分为准备、民主测评、实地考核、综合评定、总结五个阶段;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工作、社会事业发展、党的建设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主要工作四个方面共53项指标。2004年初以来,我市在鹤山市组织开展了镇级领导班子量化考核试点工作,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一套考核办法。这些试点工作为我市如何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积累了一些经验。
2003年8月开始,我市开始在三区四市党政领导班子中开展评选“一对好班长”活动,但这一评选在内容上偏重对党政一把手抓经济建设及团结和谐方面的考核,在范围方面主要是涉及两个人,班子其他成员并未纳入其中,法、检“两长”也不在其列。
现有考核办法存弊端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我市对处级干部的主要考核形式仍然是年度考核,但由于年度考核是以个人自评为主,没有对整个领导班子的考核,对领导班子的评价也就缺乏足够的依据。领导干部个人自评只有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次,没有优秀等次,这种考核和评价等次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客观地反应不同领导干部之间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差距,不利于干部的选拔任用。
这位负责人称,实事求是地说,近年来我市对三区四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法与现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加上民主测评的抽样范围较窄,未能充分发挥民主测评的作用,作出的考核评价不能完全符合目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现有的考评办法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之间的差距呼唤着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体系和考评办法的出台。
新《办法》年内付诸实施
据介绍,《办法》出台前,市委组织部曾会同市发改局、市统计局派出调研队伍,广泛听取意见。在调研阶段,不同地区的领导干部关注点有所不同,经济基础较好的市、区,关注的重点是考核的导向性;经济基础相对较弱的市、区,关注的重点是考核的公平性;而市直有关部门则更多关注指标的可核性。最终,办法结合各地现实,确立了各地以纵比的增幅进行市区间的横比,即各地比较正向、负向指标的变化幅度。
此外,对于撤市设区后的新会,办法按“区”考核,旨在进一步深化江会一体化。
据悉,该办法年内将付诸实施。(本报记者 曹乃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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