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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6至29日,蓬江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副主任赖其生、李国耀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组织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对蓬江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等有效方式,对安全生产“两个主体”(政府为监管主体,企业为责任主体)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实际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保障情况、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情况);区政府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的行政许可、批准设立和打击违法生产危化品行为的情况,对辖区内工矿商贸的日常监管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黄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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