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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开阳高速公路上先后实施抢劫9次,共抢得款物总价值人民币34937元。近日,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宗涉嫌在开阳高速公路团伙抢劫的案件。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小、韦×、韦×液、韦×亩、韦×务、韦×产和韦×元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的无业人员。他们于2007年7月11日至10月10日期间,有分有合,驾驶车牌号为桂G52212的五菱面包车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出发,窜至开阳高速公路塘口出口路段和沙湖出口路段,事先隐藏在附近较为黑暗的乱树杂草丛中,等到“猎物”出现时便爬上高速公路,持刀、棍棒对货车人员采取恐吓、搜身和搜车的手段,先后实施抢劫9次。他们的作案对象一般为货车司机,一般在司机在路边停车稍作休息、更换司机或检修车辆时作案。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葆兰提醒广大司机,在高速公路行车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在僻静路段休息,更换司机、检修车辆等应尽量选择在服务区或加油站进行,以防犯罪分子伺机作案。另外,如果发生被抢劫、盗窃的情况,司机要设法及时报案,配合执法机关打击犯罪,使犯罪分子不能逃脱,得到应有的惩罚。 (本报记者 刘志聪 通讯员 谢葆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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