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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多项惠民政策意见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长王南健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三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意见》、《关于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意见》,研究确定了2008年江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意见》(下称《意见》)。据悉,该《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到2011年,全市基本建立居民收入大体与经济同步增长的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地区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劳动者报酬占生产总值的比重2011年争取提高到42%左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本与经济同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力争5年实现翻一番。
《意见》提出,在加快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方面,一是实行免费培训,加快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二是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鼓励企业招收本地农民工;三是鼓励发展“三高”农业和产业化经营,增加农业经营收入;四是鼓励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带动农户增收;五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落后边远地区的招商项目异地发展;六是激励农民自主创业;七是建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各级责任和激励机制。
在逐步提高工人、干部收入水平方面,一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60%以上;二是提高一线工人的收入水平,指导用人单位建立与员工工作年限、工作水平等因素挂钩的一线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和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建立公务员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
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和教育扶助方面,一是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到2011年,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江门市区分别提高到340元和220元以上,鹤山、开平、台山、恩平四市分别提高到320元和200元以上,全市各地的五保供养标准要达到当地农村年人均收入的70%以上;二是以免费和奖学方式帮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为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民主化,会议决定将该《意见》通过江门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征询市民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完善后公布实施。会议经过研究,确定我市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警戒线)为18%,中位线(基准线)为14%,下线为4%。(本报记者 冯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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