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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结合创双拥佳绩
——蓬江区申报全省双拥模范区事迹综述(上)

秦有朋(前排左五)等蓬江区领导参加各项双拥活动。民政局
蓬江区是江门市的中心城区,辖区内驻有7个营级以下部队和6个团级以上部队,有重点优抚对象396人。近3年来,蓬江区委、区政府和驻军从“软”“硬”两方面着手,既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又依法落实优抚政策,确保了各项双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领导 完善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蓬江区委、区政府和驻军始终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五个纳入”,即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做到“四抓”,即对双拥工作军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层层抓,各职能部门共同抓,保证了各项双拥工作的落实。
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发挥垂范作用。军地领导特别是各级军政主要领导,对双拥工作认识明确,做到“四个亲自”,即亲自研究部署双拥工作、亲自参加各项双拥活动、亲自出面为驻军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亲自处理双拥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了领导垂范作用。
双拥组织健全,形成工作网络。几年来,蓬江区不断加强双拥组织建设,双拥组织覆盖全区,形成网络化。全区各双拥成员单位、镇(街)、驻区部队和社区、村委会都建立健全了双拥工作机构或服务组织,建立了拥军优属保障金,每年保障金达200多万元。
双拥制度落实,达到统一规范。几年来,该区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对军地各单位双拥办硬件建设进行统一规范。
依法落实优抚政策
蓬江区适应新形势对双拥工作的要求,加强了双拥政策法规建设,把双拥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法律手段规范、调节、维护部队军事利益和军人以及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3年来,该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使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普遍达到或高于该区群众生活水平,定恤定补率达100%,3年来累计发放抚恤金376万元,累计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28.5万元。
二是拓宽安置新路子,圆满完成安置任务。自2000年起,该区实施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发放补助办法,目前城镇退役士兵的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费按优待金标准100%发放,自谋职业安置率达100%,。2004年起,该区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三是健全和实施军人立功奖励制度。对在部队荣立一、二、三等功和评为优秀士兵的义务兵给予奖励。近三年来,获奖励的官兵共128人,奖励金额4.5万元。
四是加强军人军属维权体系建设,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司法行政系统为主体,军地密切配合,反应快捷、服务规范的军人军属维权体系。
五是想方设法解决好转业安置、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2005年以来,该区先后为8名随军家属安置了工作,安置军转干部25人,随军家属安置率100%,子女入学入托满意率100%。
六是积极做好孤老复员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无军籍职工待遇。敬老院内设有光荣间,孤老优抚对象的生活有专人照顾。
加大国防宣传力度
近3年来,蓬江区运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区军民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重点抓了两项工作:
一是抓阵地建设。棠下镇三堡村原有一英雄纪念碑,由于历经30多年的风雨洗礼,主体工程已残旧,周边杂草丛生,该区双拥办争取区、镇政府的支持,在2006年投入资金20万元重新修葺纪念碑,并挂上了“蓬江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牌匾,每年清明前后,区内各中小学生都前往纪念碑开展纪念活动。
二是抓典型和政策宣传。以好军嫂杨玉秀和张晓为典型,以《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双拥国防法规等为重点,宣传拥军优属的重要性,强化国家至上的观念,使全区军民增强了遵守双拥国防法规、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 (本报记者 曹乃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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