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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月我市查实存在行政过错案件44宗
8宗典型案件昨被曝光
已追究处理53名机关工作人员
本报讯 江海区江南司法所副所长违规收取法律顾问费用、台山市深井派出所警员违规收取罚款和保证金……昨天上午,8宗作为全市行政过错案件的典型在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投诉中心联合召开的2007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通报会上被公开通报。据悉,这是我市继召开2006年行政过错案件处理通报会之后,市委、市政府又一次在媒体上对查处的行政过错案件进行通报。
据介绍,今年1—10月,我市各级监察和投诉机构通过效能监察立项、投诉处理等方式查实了存在行政过错案件有44宗,对44宗案件5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为了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此次特地从各种类型的案例中选取了8宗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被曝光的8宗行政过错典型案件中按性质分类可分为三大类,其中,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4宗;违规收费类2宗;推诿搁置的2宗。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投诉中心、市法制局负责人在答记者提问时强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要求相违背,必须从严治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从8宗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监察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主题,以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为重点,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目标创造条件。
会上,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人还通报了市直机关开展“三服务两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作风建设民意调查和落实群众意见整改的情况,并就今年的市直机关作风考核评议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本报记者 董平 通讯员 叶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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