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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侨乡新农村
把握“三农”工作新形势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编者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目标,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精神,也提出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要求,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侨乡新农村建设。为了配合好这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的开展,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建设侨乡新农村》栏目,将陆续刊登市委党校、主管农业的市领导、市农业局领导,以及各市、区农业主管领导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文章,敬请垂注!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我市是农业大市,解决“三农”问题尤为重要。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央一号文的精神,把握我市“三农”工作的新形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在“十五”期间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积极以“三化”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加快镇级经济发展;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着力点,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全面落实各项农村政策,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了农村大局的稳定;特别是2005年,全市各级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推动下,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推进农村“三化”建设进程,采取有力措施,抗击了历史罕见的秋冬春持续干旱和百年一遇的洪涝灾害的影响,克服了猪链球菌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冲击,圆满完成2005年和“十五”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是农业大市,但不是农业强市,经济发展水平在珠三角地区仍处于次发达位置,财政能力有限,全市83个镇(街)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只有45个,500万元以下的困难镇还有17个。村集体年纯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贫困村有121个,享受低保的农村贫困人口有61253人。我市“三农”问题非常突出,矛盾较为尖锐。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点:第一,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薄弱,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第二,在农村社会事业方面,教育、卫生、文体基础设施薄弱,不适应现代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第三,在人口素质方面,相当部分农民仍处于文化低,技能差的状况,不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第四,在农业经营方式方面,绝大部分农民处于单家独户的“自耕农”状态,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五,在农村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着大量不稳定和谐的诱因,不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我市建设“富民强市、文化名市、和谐江门”的目标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我市“三农”的主要问题,是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市场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和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尖锐矛盾在新阶段的反映,单方面在“三农”内部的自我完善是难以解决的,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转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轨道;转向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趋向”重要论断的战略轨道,用改革与发展的办法,采取综合性得力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第一,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所谓转变观念就是要求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在强调工业强市、工业立镇的同时,不要忽视农村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础地位作用。虽然我市农业产值在全市GDP中所占比例不到10%,但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0%以上,因此,“三农”问题不解决,构建和谐江门就无从谈起,况且,我市能有今天的工业发展、城市繁荣,农民是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和贡献的,如果让城乡收入的剪刀差继续拉大,势必造成社会的动荡和不稳定。调整思路,就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大对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的政策资金投入倾斜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同时,要坚决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政务公开、民主理财、土地承包、农资打假等制度建设,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村大局稳定。
第二、加快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一是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以推动农业产业化为突破口,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促进农产品加工增值,确保农业增产增收。二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把建设现代农业和培养现代农民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同时,加快农村“三化”建设进程,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要把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结合起来,通过推广农业机械化和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做大做强产业化龙头企业,使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转移出去。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多渠道筹集城乡统筹就业专项资金,建立起政府财政投入、用人单位投入、农村各级投入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多渠道筹资机制,满足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需要。三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确保公共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持续增长;完善和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和良种、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四是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通过节本增效来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新农村发展的物质条件,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我市当前的重点是解决好农村“一保五难”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实施“村村通公路”和“村村通班车”工程,力争到2008年全面实现镇通村委会公路硬底化,2010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和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达硬底化等级公路。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农村“读书难”问题。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村合作医疗补贴配套资金,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力度,力争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提前到2007年完成。要加强农村文化基本阵地建设,重点抓好文化室和运动场所的建设,继续推进送文化下乡活动,让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
第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通过培育和扶持一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带动广大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第五,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和谐农村。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加强基层排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新机制。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农村平安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群防群治网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共江门市委副书记 赵基耀 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何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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