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风采
立足本职工作 参政议政
──记蓬江区政协委员曾丽珍
早就听人说过,蓬江区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一级法官曾丽珍,秉公执法,秉公办案,是一名为同行熟悉和尊敬的好法官。2005年她被推选为蓬江区首届政协委员后,积极参政议政,重视和参与承办提案,关注社会、关注民生。
据了解,曾丽珍从1985年起就一直在法院工作,到现在已经有21个年头。探寻曾丽珍在法院工作中走过的轨迹,人们不难发现,她的闪光点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她对法院工作的无比热爱。曾丽珍刚进入当时的郊区人民法院时,她负责的是政工、人事等方面的工作。那时,全院干警只有20多人,全年只有100宗左右案件。随着形势的发展,“郊区人民法院”更名为“蓬江区人民法院”。为了发展业务,壮大法官队伍,她在负责录用和招考干警工作中,坚持“努力为法院选好法律专业优秀人才”的理想和信念,基于这种认识,她凭着对党的忠诚和对法院工作的热爱,高度负责,协助院领导严格把好法院的进人关,先后从各名牌大学精心挑选了一批批年轻、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优秀大学生进入法院工作。
二是她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根据工作需要,曾丽珍被任命为蓬江区法院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之后,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她更加刻苦和努力地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在她分管的民事、行政审判和人民法庭等方面的工作,继续积极推行一向实行的简易程序审判,并对案件的审理严格把关,要求做到质量好效率高。
三是她能言传身教,严于律己。多年来,曾丽珍始终保持着人民法官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优良作风,以健康、文明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领年青干部积极向上。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她首先做到,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做干警的贴心人。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曾丽珍严肃执法;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她同样怀着一份赤诚,积极参政议政。对此,她感慨地说:“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努力参政议政。”
她被推选为蓬江区政协委员后,对社会和民生更加关注。当个别政协委员曾就有关农村农民土地承包款的执行及有关立案流程管理等问题向该院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予以落实和整改。由于该院对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被区政协授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作为政协委员,她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多撰写提案,多建言献策,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江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卓小萍 彭汉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