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客在酒吧被人打伤,酒吧需负赔偿责任吗? |
|
| http://www.jmnews.com.cn 2006-4-12 8:40 江门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的黄日森律师接听并回答。
●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能够获得哪些赔偿?
潘小姐咨询:她的先生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残八级,住院多月,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答: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残疾补偿金、抚养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顾客在酒吧被人打伤,酒吧需负赔偿责任吗?
李先生咨询:他晚上到酒吧喝酒,在酒吧被人打伤。当时酒吧的保安目睹了事情的发生却没有出面干预。现在伤人者已被逮捕,但没有赔偿能力。他问,酒吧是否需要赔偿?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李先生在酒吧喝酒,酒吧要保障李先生的人身安全,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责任的分担要根据酒吧的具体过错来确定。
●被打后构成轻微伤,伤者该怎么办?
吕先生咨询:他妻子的弟媳妇和弟媳的哥哥,带着几个外地人把他妻子打伤了,伤情构成轻微伤,现派出所仅要求双方协商解决。他问,这事应该怎样处理?
答:构成轻微伤但是情节严重的,也要负刑事责任,同时需要作经济赔偿。 (本报记者 吴燕彬 整理)
下周二上午,由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的甘嫒玲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如果您没有时间向律师咨询,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
本版电子邮箱:shxw@jmrb.com
3502630 E-mail:shxw@jmrb.com
|
版权声明:任何本站发表之文章,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任何商业、非商业站点,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