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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两年效果明显 我市治超工作转入新阶段

在江沙收费站治超检查点,治超工作人员正在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
本报讯 从2004年开始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在我市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公路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治超工作正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转入“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的新阶段。
据了解,新阶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将包括:全面实施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累积记分制度、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彻底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开展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等。
自2004年6月20日开展治超工作以来,我市先后在市区江沙收费站、鹤山木棉岗收费站、恩平325国道收费站、开平振华收费站、新会莲塘收费站和台山公益大桥收费站设置治超固定执勤点,集中治理路面超限超载车辆。到目前为止,全市交通、公路和公安三单位共计投入执法人员14040多人次,检查车辆1268辆,查获超限超载车辆309辆,依法责令卸载货车198辆,卸货累计总重1869吨。通过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交通事故大幅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路桥设施得到有效保护,通行效率有效提高。
开展治理“双超”工作以来,市交通、公路、交警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的优势,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我市的超限超载情况有了大幅度的减少,车辆超限超载的比例从治超前的90%下降到目前的12%,有效地减少了因超限超载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据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统计,2005年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7人,下降了11.1%。同时通过治理,极大地打击了运输业的恶性竞争,建立行业规范、运转协调、公平竞争的道路市场新秩序。公路好路率、公路车流量及公路运价明显上升,物价水平保持稳定。(文/图 本报记者 余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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