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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对话——第95期
婚检 去,还是不去?
本期动机
近日,记者从新会区妇幼保健院获悉,该院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新会区去年新婚夫妇婚检率只有2.4%,创造了历史的新低!这个令人震惊的数据表明:约98%的新婚夫妇没有接受婚前检查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记者在新会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由于取消了婚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检查新人的健康状况,只能告知新人们为了下一代的健康,需要进行婚检,去与不去完全靠新人们的自觉性(详情请阅2月28日本报A14版《九成多新婚夫妇冷落婚检》一文)。
另据《新京报》消息,国家民政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日前透露,我国正考虑调整婚检制度。

赞成 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为了爱,去做婚检
缠缠绵绵、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海誓山盟……然后,踩着长长的红地毯,十指紧扣跨进婚姻的门槛——一切都顺理成章,而且那么浪漫、幸福,没有人不为之动容,然而,他们可能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婚检。
有人说:我们有坚贞的爱情就行了,去不去婚检没关系;有人说:婚检太麻烦了,不想浪费时间;有人说:我们彼此相爱着,不想去面对不能结合的局面;还有人甚至这样说:结婚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干吗要强制我们去婚检?听起来,他们的说法都无可厚非,但他们偏偏不明白,婚检其实是一件能获得三赢的事情,而有些人,就是因为不愿参加婚检,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婚检的好处。
首先,对孩子有利。婚检的主要目的,就是查查结婚双方有没有遗传性的、不宜生育的疾病,以利于对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为将来生个健康宝宝“保驾护航”。健康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健康的人生无法想象,而现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残酷,如果孩子不健全,漫漫人生路,他(她)要承受多少艰辛和苦楚啊!日前,一位市人大代表就给人们透露了这样的信息:婚检取消后,新生儿中地中海贫血等遗传疾病有所增加。这是一个可怕的信号,不能不警惕。
其次,对自己和家庭有利。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家里有个健康的孩子,能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和希望;如果有个不健全的孩子,家长除了要比一般人更加操心外,还要担惊受怕,甚至感到绝望,不知道孩子的未来会怎样,这样的生活,是许多人都难以承受的。或者,有人会问:如果检查结果证明我们不宜生育,但彼此又深爱着对方,不能分开,那怎么办啊?没办法,只好及时调整自己的“人生策略”:要么领养小孩,要么做“绝代佳人”,在其他方面谋求幸福感,这总比懵懵懂懂结婚,然后生下不健全的孩子要好啊!
第三,对国家和社会有利。这是不用我赘言的,试想,一个国家有许多残疾人,正常吗?和谐吗?
婚检并不麻烦——我是过来人,可以向您保证;婚检很重要——对您、对孩子、对国家。把婚检当成一种爱的义务,也把婚检当成一种爱的行动,您会收获许多! (晓霞)
为了家庭和社会 对婚检,别放任自流
婚检的目的是及早发现男女双方是否有不宜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疾病,保障新婚夫妇身心健康,家庭幸福,也是防止遗传性、先天性患儿出生,保证下一代健康的重要环节。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带来的后果是种族的延续,做父母的何尝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发育正常、身体健康?如果一个家庭生了一个有智力障碍或畸形的孩子,无疑会给家庭生活蒙上厚厚的阴影,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担,因此,实行婚检,确定男女双方是否可以结婚,对当事人和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看,不做婚检而结婚的男女,一是不知道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存在侥幸心理,怕麻烦;三是有可能故意逃避。为了家庭的幸福和中华民族的昌盛,不能再对婚检放任自流了,希望政府要立例强制婚检。 (张栋材)
婚检自由有诸多弊端 应坚持婚检制度
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强制婚检”的规定,是经过长期社会实践、历史发展与科学检验的结果。实践证明,强制婚检是保障中华民族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而婚检自由是造成畸形儿、残疾儿出生的根源,因此,笔者认为,坚持强制婚检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若果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则应先治疗、纠正,然后结婚,这样既不会影响男女双方爱情的发展,又不会造成催生畸形儿、残疾儿的恶果,保障了民族健康和家庭幸福。对于有疾病的一方或双方是否延迟结婚或不结婚,纯粹由男女双方自己去决定,婚检并不会影响婚姻自由。 (卓世明)
反对 没有必要也不宜强制 婚检,应坚持自愿的原则
自2003年政府把婚前健康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以来,全国各地婚检率普遍下降的情况引发了诸多的争议。有人担心,婚检率下降,将对家庭、社会和人口素质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婚前的医学检查只是属于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项内容,它对遗传病和精神病的检查能力相当有限,并不能完全预防有缺陷婴儿的出生。事实上,也有不少婚检合格的夫妇都生下了有缺陷的孩子。要控制新生婴儿的缺陷率,还需要孕中的检查和临床的诊断。也就是说,要消除缺陷婴儿增多的问题,应当而且必须通过孕检来加以实现。其实,要降低新生儿缺陷率、保证新生婴儿健康,还有许多途径,如生育医学建议和健康咨询等等;就算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影响生育的疾病,婚检部门也不能因此而剥夺他们结婚的权利——他们婚后不生育就不会造成缺陷婴儿。
另外,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取消强制婚检,并不意味着对婚检制度的全盘否定,而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有关法律的修订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它不仅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还体现了公权不干涉私权的法律理念,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
综上所述,婚前检查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没有必要也不适宜实行强制的做法。如果一定要恢复强制婚检,婚检部门就得实实在在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一方面降低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要加强质量控制,敢于承担婚检的责任。可以想象,倘若婚检部门敢于承诺:如果婚检合格后还是出现缺陷婴儿,就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那么新婚人士也许都会主动地选择婚检,毕竟没有人想生一个缺陷婴儿。 (李永红)
强制别人做婚检不够人性化
婚检,最好免费 本人不赞成强制婚检制度,我认为应本着自愿的原则,让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本人认为,强制婚检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政府大包小揽,什么都管,用一句流行的调侃的话说就是,“管人管事,从车床管到卧床”,这是缺乏人性化的表现,况且,如今有些人结婚,不再单纯是为了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这一传统目的,例如已经生育过的再婚人士,他们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了解,强制婚检对于他们来说,是多此一举而且没有必要的。
如今的婚检率之所以低下,有不少人认为主要是收费高,检查有时存在不认真、流于形式的现象,而且婚检并不检查基因缺陷、遗传疾病等。
为防止疾病危害后代,政府和社会应当大力向青年人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鼓励人们进行婚前医疗检查,或者实行免费婚检,这样才能让人们易于接受,乐于婚检。(阿环)
婚检会暴露隐私 不要强制别人做婚检
我不反对婚检,也不赞成强制性的婚检,婚检应该是自愿的,强制别人进行婚前检查有点说不过去。
“婚检可以预防影响生育的疾病,对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有益。”对于此话的理解,见仁见智。鄙人以为,以前人类哪有“婚检”这个名词?须知,如今科技和医学发达,我国的计生宣传工作又做得非常透彻,人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及对优生优育的认识都相应提高,有人对那些明知有影响生育疾病的人非要结婚,“会给新婚家庭埋下很多隐忧、使新生婴儿缺陷增多”的担忧是多余的。结婚和生育毕竟是人生的两个不同的阶段,任何疾病都不应剥夺两个真正相爱的人结婚的权利,况且,婚前非要去医院,让陌生人检查胴体和生殖器,不等于丢了隐私?婚检率暴跌的原因大概就在于此。 (黄积朋)
建议 婚检若要继续 应作为福利政策来推行
婚检能够降低新生儿的缺陷率,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但既往的婚检在我心目中并非如此。记得6年前,我所在的城市,婚检时要交费约100多元,检查的内容也只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病,比如小便常规、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外观是否有畸形、妇科B超检查等。如果检查出早孕,那对末婚先孕的人来说,就麻烦了,计生部门会按章罚一大笔钱才予以登记,有些当事人只好把登记的事儿搁浅,待孩子生下后再作处理……这种花了钱,挨了痛,到头来还是查不出真正威胁新生儿的疾病,又为登记设置了障碍的检查当然令人反感!因此,推行了多年的婚检制度,一旦离开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后“大快人心”,婚检率随之下降。
现在,人们重拾婚检的话题。我觉得,在提供优生优育方面,婚检是有必要的,但婚检改革也势在必行,比如增加一些实质性的检查:遗传病中的地中海贫血、血友病、G6PD缺乏以及一些传染病如HIV等,这些会严重威胁新生儿健康的疾病在旧的婚检项目里是没有的,而且价钱并非是区区100元就能解决的。新的婚检若要成为一项民心工程,让人人都“检得起”,政府是否可以考虑投入一些费用,将它作为国家的一项福利政策推行?同时,还要多做宣传,让人们意识到婚检的重要性,在内心接纳从而主动配合前来检查。 (吴汉英)
我也说几句
●婚检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原因在于:或者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没什么不妥;或者双方感情到了难舍难分的时候,惟恐“节外生枝”;或者认为不婚检带来的风险微乎其微;或者虽然感觉自己某方面有些不妥,却不愿面对或不敢面对,等等。于是,人们不在意婚检,或忽略婚检,或冷落婚检,或回避婚检。不去婚检的最终受害者是谁?明摆着。 (余美兰)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婚检的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的技术水平,有条件时还可免去费用。宣传到位,使婚检利国利民的重大意义家喻户晓,那时,婚检自然会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周克云)
●在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同时,政府应当投入必要的经费,对一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员的婚检费用采取适当减免政策,使婚检成为国家的一个福利项目,使想婚检的人检得起,从而增强新婚夫妇婚检的自觉性。 (陈华浩)
●希望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要本着对自己、对伴侣、对家庭、对社会以及对后代负责的态度,自觉进行婚检;也希望我们的国家从有利于优生,有利于提高民族素质的角度考虑,尽快恢复强制婚检制度,达到用法律手段进行有效约束的目的。 (司徒焕忠)
●民政部门和婚检单位要对重要检查项目加以引导,使新婚夫妇了解哪些项目对他们及后代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情况有选择性地进行检查,以免浪费时间和金钱。希望政府部门多点服务意识少点行政干预。 (江门新闻网网友:弈哲)
下期话题 愚人节,娱己能否娱人?
每年的4月1日,是西方的民间传统节日——愚人节(April Fool's Day),也称万愚节。
近年来,西风东渐,愚人节的习俗也开始在我国一些地方流行起来,不少人打着“整人有理,愚人无罪”的旗号,以精心设计的愚人节故事、愚人节短信来诓骗朋友,互联网上甚至出现了愚人节软件、整蛊秘笈。轻松一点的短信、笑话,自己看了开心,或者还能博对方一笑,但有些出格的愚人节举动在愚弄了别人的同时,还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
愚人节,娱己能否娱人?如何把握分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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