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新会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06年3月17日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吴振鹏代理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了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2005年工作成绩显著,“十五”时期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巨大。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工作安排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建设经济强区、文化名城、法治社会、和谐新会,实现人民富裕安康而努力奋斗!
关于新会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的决议
(2006年3月17日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新会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新会区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的决议
(2006年3月17日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新会区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新会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新会区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区本级预算。
关于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3月17日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长盛副主任代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新会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新会发展的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新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3月17日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傅志坚院长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3月17日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新会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跃新检察长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