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人才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江门提供坚实的人才与智力支持,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并作为开年后第1号文件颁布实施。《意见》对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建设创新型江门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使大家详细准确地了解我市的人才战略,本报特于今日推出对《意见》的解读。
《意见》分九个部分,29条,具体围绕全面做好新时期我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对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评价和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人才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加强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以及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为我市引进、培养和使用各类各层次人才,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干,加快我市中高等院校建设的步伐;加强五邑大学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等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加快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方面的学科建设,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及紧缺急需的人才;加强对终身教育的规划和协调,建立协调统一的人才培训教育体系;依托国家重点高校,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管理人才和党政领导人才攻读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博士;选送中青年科技和管理拔尖人才以及党政领导人才赴国内外著名大学、跨国公司和科研院所进行深造。
以优惠政策引进人才
在人才引进方面,保持人才“绿色通道”畅通。对企业聘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四不限”政策。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其配偶和子女及一方父母可随迁落户;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博士、硕士,在编制已满情况下,允许先进后出;对企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专家和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专业人才,可先到岗任职,后确认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先聘任中级以上、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灵活变通人尽其用
在人才使用方面,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建立新的用人制度,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通过政策性开发,把集中在公有制单位的部分积压、闲置的人才资源,包括下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引导到人才相对短缺的行业和优势产业;放宽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对具有较深专业造诣的自然科学科技工作者和教育、医疗专家,如工作需要,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可延长办理退休手续。对已办理退休的上述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组织需要和本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返聘。
保证待遇用好人才
在人才工作投入方面,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款,作为人才开发的专项资金;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级政府共同给予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经费;对毕业后自愿回我市工作的国家重点院校五邑籍本科及以上学生进行定向奖励;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考核的人员,在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由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对在我市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和获得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对受聘于我市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由同级财政每月发放相应的津贴补助。
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在人才工作领导方面,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级市、区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等方面,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全市上下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局面。 (江文 子易)
|